为防止衣物生霉腐败,我们常将其拿到阳光下暴晒,以杀菌消毒。阳光既可防腐,又可治腐,且无毒无害、经济实惠、方法简单,这不正是上苍赐予我们的反腐治腐良方吗?同样,“晒”也是公开透明的重要手段,它能让整个行政系统变得公开透明,使权力运行从隐蔽走向透明,有效切断权钱交易的链条,包括背后的利益共谋渠道。在这个过程中,如何“晒”变得至关重要,而合法的“晒”,即通过法律与媒体的结合来化解矛盾、解决问题、促进和谐,成为我们时代的新课题。
一、媒体:舆论引导的阵地,亟待法律维权的支撑
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(CNNIC)发布的第41次《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》,截至2017年12月,我国网民规模达7.72亿,全年新增网民4074万人。互联网普及率为55.8%,较2016年底提升2.6个百分点。新媒体已从“边缘媒体”转变为舆论传播的主阵地。每个人都可以在网络上成为信息的生产者、制造者和使用者。新媒体的自由空间大、传播速度快、传播效率高。然而,由于媒体并非法律专业机构,在报道过程中若无监督立场,则正能量传播无力;若立场过于鲜明,又容易引发侵权问题。
二、法律维权:稳准狠,但时效长,难以解决情理问题
法律维权具有稳准狠的特点,但在处理涉及管理失位、缺位等不作为因素导致的权利侵害案件时,其时效长,难以解决情理层面的问题。以一起真实案例为例:一位农民承包了一百多亩农用地种植樱桃,投入大量人力物力,引进多种樱桃,准备打造一年四季均可采摘的产业基地。然而,该土地被开发商看中,联合政府和村委会准备征用。经过漫长的法律诉讼,农民最终二审胜诉,但过程中面临重重困难。这说明,在维权过程中,法律与媒体的联合显得尤为重要。
三、法律与媒体联合维权:合法框架下的深入研讨与有效解决方案
法律与媒体联合维权,既要确保合法性和报道的合法性,也要利用法律武器,依靠国家强制力实现权利的最终维护。这种联合维权的基础是“合法维权”,优势在于“各取所长、各避所短”,中心任务在于“深入研讨”,关键在于“可行有效的解决方案”。
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新媒体发展的重要论述,强调新媒体应化解负效应、激发正能量,成为治国理政、凝聚共识的助手。反腐倡廉是我国公共传播的重要议程,运用新媒体发挥反腐正能量,是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。
法律与媒体联合维权,秉持“合法”维权,旨在化解负效应、激发正能量,解决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、焦点问题,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。